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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厦门街头!陈某(男,20岁),将被罚万元!

2023-08-16 07:10:41 来源:环球网

骑上心爱的小摩托就能为所欲为了?


(资料图片)

不管是S型走线

还是车头翘起

打住!打住!警察蜀黍让你帅不过3秒!

男子驾驶改装摩托车上路路遇交警被查

8月11日晚9时30分许

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

巡逻至万家村路火炬大桥路段时

检查到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

该车辆存在明显的改装

民警对驾驶员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驾驶员陈某驾驶使用其他车辆牌号、非法改装的车辆。而且这次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了,之前他因同样的行为,被晋江交警查获过,驾驶证早就被依法扣留了。

在对车辆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现摩托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均被磨损,与现车上挂的车辆车牌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不一致,驾驶员狡辩称车辆发生过事故,维护更换后未及时到车管所去变更。

民警做进一步核查的过程中

攻破陈某的心理防线

据悉,陈某现年20岁

他承认为了在玩车圈里更吸引眼球扩大影响力,私下购买发动机、车架、排气管等设备

改装拼装了新的机车

经常约上一群好友去表演赛车并将表演车技的相关视频发到抖音里

目前,陈某因涉嫌驾驶证被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拼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超万元罚款以及其机动车辆依法被强制报废。

依照相关法律,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罚款150元;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罚款10000元,机动车予以收缴;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罚款500元,处扣留并吊销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并报废。

轰鸣的喇叭声

刺耳的排气声

“炸街”和“飙车”的行为

让人烦不胜烦

交警部门鼓励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123语音服务热线举报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和非法改装车辆“飙车”和“炸街”等行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 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 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处罚标准:

被查获的改装车主,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的,处以1000元罚款。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或者机动车特征、有关技术数据的,处以五千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或者构造的,处以一万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珍爱生命 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

记者:房舒 通讯员:于鲁川 彭立献 综合厦门交警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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